“五个一百”绘大美中国精彩画卷******
中青漫评丨“五个一百”绘大美中国精彩画卷
以“团结奋进新征程 同心奋斗创伟业”为主题的2022中国正能量“五个一百”网络精品征集评选展播活动进入报送阶段,“五个一百”以正能量引领亿万流量,用主旋律奏响奋进乐章,绘就大美中国的精彩画卷。
“五个一百”勾勒中国繁荣昌盛图景。今日之中国,山河壮丽。北京冬奥会、冬残奥会成功举办,神舟十三号、十四号、十五号接力腾飞,第三艘航母“福建舰”下水,首架国产C919大飞机正式交付,白鹤滩水电站全面投产……一幅幅时代巨变的壮美画卷上,写满了波澜壮阔,闪耀着璀璨荣光。“五个一百”,观察国家发展的脉络,描绘出中华大地奔腾不息的改革实践,展现社会革故鼎新的精神风貌,用情用力讲述了壮丽的时代、火热的生活、奋斗的场景,笔锋所致皆是美好风景,镜头所及都是美美的中国。
“五个一百”传播中国昂扬奋进声音。今日之中国,人民伟大。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,14亿多中国人民团结一心、守望相助。粮食产量喜获“十九连丰”、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20万亿元;面对疫情防控、山火救援、抗震减灾等众多挑战,全体人民众志成城、攻坚克难,时刻彼此扶持,或咫尺邻里、或隔着屏幕,一抹抹的温暖直抵人心……中国取得的系列成就、累累硕果,“人民”二字总是贯穿其中、延伸脉络。“五个一百”抒写了伟大人民之奋进赞歌,把英雄人民的故事传唱到祖国每个角落,把人民英雄的气概讴歌进每个人心间,让更多人在相信中国、热爱中国、赞美中国的激荡共鸣中凝聚共识,鼓舞广大人民为祖国发展进步而不懈奋斗。
“五个一百”厚植青年浓厚家国情怀。今日之中国,青春澎湃。一个国家的进步,刻印着青年的足迹;一个民族的未来,寄望于青春的力量。疫情防控、乡村振兴、航天工程,一个个日新月异的变化,让青春充满自信与自豪;穿行在大街小巷的外卖小哥,奔忙在北京冬奥会赛场和疫情防控中的志愿者,每一抹动人的平凡之光,让青春充满向上向善的力量……指尖跃动间、镜头挥舞处,涌动的是满满正能量,生动展现了新时代90后、00后的责任担当。“五个一百”不断涌现青年“微光”,让更多的人感受青年的家国情怀,也推动更多的青年人在民族复兴征程中擦亮青春底色。
与祖国同行,为时代放歌。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勇往向前,总有一种精神时刻照亮前方。“五个一百”让正能量澎湃大流量,展现大美中国的崭新气象、勾画人民英雄的感人至深、激昂时代青年的朝气蓬勃,让我们踏着“五个一百”的奋进鼓点,努力以“大美中国”的强劲“音符”,奏响“同心奋斗”的精彩乐章。(文/马铭泽 图/李恒毅)
@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“坑”****** @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“坑” 岁末年初,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,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。“保障就业”“高薪就业”的承诺可信吗?“工资没发,先交了一堆‘工杂费’”这事儿靠谱吗?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?近日,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,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,小心入坑。 岗前培训变成“培训贷”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、某信息公司,虚构招聘员工事实,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,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,并虚假承诺高薪,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,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,收取培训费用。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,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,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,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。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,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。 实践中,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、采用“招转培”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,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,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、培训费、违约金等费用。法官提醒,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,慎重对待各类“培训贷”。在发现被骗后,应第一时间报警,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,邱某伙同刘某、张某等人,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,通过招聘网站以“某某集团”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,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、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,通过设置考试、考核等环节“刷人”,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、服装费、门禁卡费、违约金、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。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以虚假招工的方式,多次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已构成诈骗罪,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,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,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,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。第八十四条规定,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,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,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,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;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 实践中,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,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法官提示,劳动者需擦亮双眼,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“不”,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。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、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,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。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,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。2020年3月11日,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、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。杨某申请劳动仲裁,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.95元、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.47元等。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,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。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。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,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,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,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,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。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,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,系单方证据,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。 法院经审理认为,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,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。经法院释明,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,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。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,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,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,法院不予支持。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。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,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。拍卖公告、招标公告、招股说明书、债券募集办法、基金募集说明书、商业广告和宣传、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。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。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,可以构成要约。 法官介绍,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,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,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。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,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、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,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,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,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,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。 周倩 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